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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接受图书文献资料捐赠管理办法

日期:2014-11-26浏览量:

图书馆接受文献资源捐赠管理办法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大学文化的重要载体,又是广大学生的第二课堂,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多年来,我馆经常接收到社会各界人士和本校师生、校友捐赠的书刊、资料等,各类捐赠已成为我馆馆藏的宝贵来源,在知识传承和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丰富了图书馆的馆藏,支持了图书馆的发展建设。为了进一步做好接受文献资源捐赠工作,特制定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图书馆接受文献资源捐赠管理办法。

一、捐赠范围

1、所捐书刊应为内容健康,适合图书馆馆藏及读者阅读的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2、中外文书籍兼收,类别不限、语种不限、版本不限、新旧不限。

3、成套期刊或零散期刊均可。

4、地方文献,主要包括地方出版物、地方人士的著述、论及地方的著述,特别要注意捐赠革命史料、民族资料、边疆资料和西夏资料等。

5、书画作品和古籍等。

二、捐赠办法

1、校内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捐赠;教职员工可以部门、系部(院)为单位收集捐赠。

2、学生和教职员工也可以个人名义,将所赠书刊、资料和书画直接送至图书馆或与图书馆文献建设部联系捐赠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951-2135375。

3、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大批捐赠可事先电话联系,本地捐赠的由图书馆派车派专人上门提取;外地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捐赠,并请在包装袋(盒)正面注明“书刊、资料和书画作品赠阅”字样。

4、所捐书刊、书画作品以及各类资料数量不限。

三、收藏方式

1、单册收藏。对以个人名义捐赠的少量不能自成体系的书刊,图书馆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加以分类编目,分别融入图书馆相应类别书刊之中,并加以收藏。

2、冠名收藏。对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捐赠的足够量的自成体系书刊和书画作品,图书馆对捐赠的书刊将根据捐赠者本人或团体要求,以捐赠者本人或团体的名义单独设架,架名可为“某某人书架”或“某某团体书架”等;对捐赠的书画作品在图书馆展览大厅定期展出,并冠名收藏;对捐赠的革命史料、民族资料、边疆资料和西夏资料等,进行冠名收藏。

3、文献特藏。对于以本校师生或校友名义捐赠的书刊,无论是专著还是个人传记或是其它以本人名义编撰的教材以及各种资料等,图书馆将进行汇总加工,加以永久保存与利用,同时不定期地在图书馆显要位置展出作者简介、著作简介等以供读者观瞻与使用。捐赠时请附作者本人照片以及基本学术成就等信息,以备展出时对作者进行详细介绍。

4、善本珍藏。对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善本图书或具有重要价值的其它类书刊、资料、书画作品以及古籍等,图书馆将以特殊方式加以珍藏。

四、收赠回馈

收到捐赠书刊、资料、书画作品以及古籍后,图书馆向捐赠者出具收藏证明和感谢函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依据图书馆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捐赠书刊进行认真细致地加工,编入图书馆书目数据库,使捐赠书刊得以最好的保管和利用。图书馆对捐赠书刊、资料、书画作品以及古籍进行整理分类登记造册后,将不定期地在图书馆网站主页公布捐赠人名单,以表示对捐赠者的公开感谢。

五、捐赠咨询

为了使捐赠书刊符合图书馆的馆藏需求,避免图书馆复本量过大或是重复捐赠,捐赠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图书馆接收捐赠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进行捐赠。

1、电话联系: 0951-2135375 联系人:孙艳玲 徐 军。

2、电子邮件联系:捐赠人可将所捐赠书刊的名称、著者姓名、出版社、ISBN号、捐赠册数、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发到 sunyl@nxtvu.edu.cn 或 xujun@nxtvu.edu.cn ,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回复,联系捐赠事宜。

六、捐赠受理

接收单位: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图书馆

收赠部门:图书馆文献建设部

收赠负责人:孙艳玲 徐 军

收赠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图书馆。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135375

Email: sunyl@nxtvu.edu.cn 或 xujun@nxtvu.edu.cn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大学

图书馆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